2006年11月2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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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招投标过错问责制
郭靖 段步忠

  本报讯 今后,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过错将被问责。日前,来自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消息说,相应的问责制已于最近建立,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该市出台的招投标过错问责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保管与评标专家相关的信息,应当保密的事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失密的;保管与评标专家相关的信息,将应当保密的事项故意透露给他人造成泄密的;已经确定的专家名单因保管不善造成失密的;将已经确定的专家名单的相关信息透露给他人的;在抽取、通知专家过程中不按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弄虚作假的;在通知专家或现场监管过程中知道或应当知道评标专家应当回避而没有让其回避的;在等候、安排、管理专家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制止的;监管人员对评标专家现场监管不力,采取措施不当,致使其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的;知道或应当知道业主代表不具备评标专家资格仍让其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对违反规定的评标专家处理不得力、不规范,影响评标专家权威的。
  (郭靖 段步忠)